河南:支持企业实施余热发电、光伏改造等项目

2025-07-03
来源:gessey

7月2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对省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25号建议的答复。答复文件指出,严控“两高”行业,针对钢铁、电解铝、煤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全面推广智能电表联网监测,通过“河南省智慧环保用电监管平台”实时分析生产负荷与治污设施运行数据,对异常用电行为(如治污设施未同步运行)自动预警并推送执法清单。推行“非现场监管”,利用物联网技术,整合企业用电、排污许可、在线监测监控等数据,构建“一企一策”环保画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引导企业节能降碳,联合省电力公司,对通过智能监管发现能效提升空间的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支持实施余热发电、光伏改造等项目。

原文如下: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25号建议的答复

孟旭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环保治理方案以降低企业环保负担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厅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我们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指数大幅下降,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一)全面推行绩效分级。坚持把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作为提升治理能力、实施精准管控、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从政策激励、专家帮扶、典型引路、差异化管控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措施,2024年,对52个重点行业13000余家企业开展了技术指南培训和政策解读,组织“一市一策”、科研院所专家团队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对3357家A、B级企业和绩效引领企业进行审核评定,对环境突出问题的36家企业实施降级处理,形成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对我省12个重点行业、1个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和应急减排要求进行了细化调整,实现了全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理。指导各地完善应急减排清单,逐个排查区域内污染源,摸清污染源排放实际情况,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所处区域以及对环境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进行绩效分类管理,将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的减排措施全面覆盖,对重点行业、非重点行业、民生保障行业、小微涉气行业以及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地等,分类制定相应减排措施,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严防“一刀切”。

(三)深化数据融合应用。联合省电力公司,创新开展“环保+电力”数据融合应用,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电力监管共享平台,开发环保管控企业用电监测系统,联合攻关成功研制“散乱污”企业识别模型,实现涉气企业生产情况用电量的高频监测分析,综合卫星遥感、蓝天卫士视频监控、污染源监控、站点监测等多渠道监测监控信息,精准锁定污染源远程推送识别线索,大幅提升了监督帮扶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有力推动环境监管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在减少现场执法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的同时,助力环境执法监管部门更精准、快速发现并纠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为拓展我省污染防治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提升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严厉打击监测监控数据造假。印发《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监测监控数据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自动监测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监测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监测监控数据可靠准确。2024年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违法行为,发现问题企业(机构)953家,环境违法问题755个,立案728个,移送市场监管部门问题线索14个,移送公安机关17起,刑事立案13起,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8人。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深化绩效引领机制、调整用电监管方式、加强对环保设备或平台公司管制和推广绿色技术创新与应用”等建议,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财政厅认真进行了研究,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绩效引领机制,推动企业绿色升级。发挥绩效分级引领性作用和治本功效,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继续开展“创A晋B”行动,加快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出台激励性政策,推动绩效分级结果多场景应用,让绩效领先的企业在应急减排、产能调控、税收优惠、价格补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等方面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鼓励企业持续提升绩效等级,推动实现污染减排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双赢。

二是优化用电监管模式,提升精准治污效能。严控“两高”行业,针对钢铁、电解铝、煤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全面推广智能电表联网监测,通过“河南省智慧环保用电监管平台”实时分析生产负荷与治污设施运行数据,对异常用电行为(如治污设施未同步运行)自动预警并推送执法清单。推行“非现场监管”,利用物联网技术,整合企业用电、排污许可、在线监测监控等数据,构建“一企一策”环保画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引导企业节能降碳,联合省电力公司,对通过智能监管发现能效提升空间的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支持实施余热发电、光伏改造等项目。

三是规范环保设备服务市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制定《河南省环保设施第三方运营服务规范》,明确设备供应商及平台公司需具备的资质条件(如注册资本、技术团队规模、成功案例等),实行“省级备案+市县核查”机制。建立“环保技术服务机构白名单”,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动态更新,供企业参考选择。开展“环保设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虚假宣传、低价恶性竞争等行为,对“未验先投”“以次充好”的企业纳入环保信用“黑名单”。

四是增加财政支持力度,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为减轻企业环保负担,国家出台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如环保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省财政每年也会安排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积极统筹推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改造。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5年5月7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应对气候变化处)李方

联系电话:0371-66309080 1513616960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信阳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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