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广核新能源阜阳有限公司中广核阜阳市颍东区杨楼孜镇110MW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219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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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阜阳市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5年7月3日
项目名称:中广核阜阳市颍东区杨楼孜镇110MW光伏项目
建设单位:中广核新能源阜阳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颍东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众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新华街道、插花镇和正午镇境内,项目光伏区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33MWp,交流侧装机容量110MW,光伏区分为35个光伏发电单元,采用675Wp异质结光伏组件78866块、695Wp异质结光伏组件115249块,共设3150kVA箱变35台。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光伏发电单元通过配套的逆变升压单元升压至35kV后,以6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主变35kV侧。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水平的主变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消声措施,确保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营运期项目产生的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化粪池出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限值后排入12m3蓄水池用于站区绿化等,不外排。升压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
2.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无线电干扰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变电站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要求。输电线路选址应符合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要求。
3.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因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线路跨越水体时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牵引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5.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照《报告表》中妥善处理和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废太阳能电板收集后由设备生产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废旧铅蓄电池、废抹布手套委托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并设置规范的事故油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6.制定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的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阜阳市信息公开网和阜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