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重点提炼】4月1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场站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并网投运、并网运行、故障处置、工作保障四方面提出10项要求。明确新能源分批并网不超2次、首次容量不低于30%,稳控与振荡装置须同步投产;对涉网性能不达标、违规调度、频繁跳闸等情形,可采取降出力、解列、市场限序等措施,筑牢新型电力系统安全底线。
原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关于加强新能源场站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进行中)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宁东经济发展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区内各新能源发电企业:
为夯实我区新型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基础,规范新能源并网投运、运行管理和故障处置全流程管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新能源场站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请于2026年4月9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杨慧彪 0951-8301520
邮箱:nxfgwdlc@126.com
附件:关于加强新能源场站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
加强新能源场站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区内各新能源发电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夯实我区新型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基础,规范新能源并网投运、运行管理和故障处置全流程管控,提升新能源涉网安全能力和并网运行质量,保障全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结合我区新能源发展实际,现就加强新能源场站安全运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并网投运管理
1.规范并网计划管理。新能源发电企业要结合我区电网规划及建设实际,科学研判项目建设及投运进度,按规定向电力调度机构报送年度、月度投产计划。未纳入月度投产计划的,不予安排当月启动调试;已纳入计划但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期实施的,取消当月计划,由电力调度机构结合电网安全运行条件择机重新安排。新能源发电企业应统筹推进发电与输变电工程建设进度,原则上发电设备具备并网条件后,方可安排输变电工程启动调试,发电机组分批并网不超过2次,首次并网容量应不小于总额定容量30%。
2.加强启动调试管控。新能源发电企业要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开展并网设备自验收,电网企业做好验收把关,严防设备“带病”投运。若发生设备异常、故障跳闸等情况的,电力调度机构应立即暂停调试工作,及时调整电网运行方式、降低运行风险,待现场查明故障原因、完成缺陷消除并重新履行交接验收流程后,视电网运行实际择机安排恢复启动调试。
3.严把并网技术审核。电力调度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现行技术标准及电网接入评审意见要求,严格审核新能源并网条件,督促指导不满足要求的新能源场站加快整改。稳定控制装置、宽频振荡监测控制装置等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措施,须与新能源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
二、加强并网运行管理
4.严守电网调度纪律。严禁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并网、擅自修改涉网参数和控制逻辑、擅自投退AGC/AVC/一次调频等控制功能,严禁发生恶性误操作等违反调度纪律、影响电网安全的行为,电力调度机构依规严格考核,可采取降低其现货市场出清优先级、解列机组等措施,相关弃电量纳入特殊原因受限电量统计,待现场落实整改要求后,解除管控措施。
5.提升涉网性能水平。电力调度机构应建立新能源涉网性能常态化抽测和技术监督检查机制,对涉网性能抽测验证、涉网性能技术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新能源场站,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时间,并按“两个细则”考核;整改期间降低其现货市场出清优先级,弃电量纳入特殊原因受限电量统计;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采取解列机组措施,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运行。对短路比提升措施落实不力的场站,在原出力上限基础上调减10%,直至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6.规范设备检修管理。新能源发电企业因并网接入需要电网设备配合停电的,按电网调度管理要求,报送年度、月度设备检修计划,未列入计划的不予安排。定期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工作,对于超期未检设备应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电力调度机构降低其现货市场出清优先级,相关弃电量纳入特殊原因受限电量统计。
7.加强涉控功能管理。电力调度机构定期开展新能源场站控制类功能安全检查,对未按要求设置控制参数、防误策略等情况的新能源场站,将其发电出力降至装机容量10%,对应弃电量纳入特殊原因受限电量统计,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解除控制措施。
8.严防网络安全风险。新能源发电企业严格按照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场站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及时消除网络安全漏洞。对场站监控系统存在可能引发网络安全事件的重大风险的,电力调度机构可采取断开数据网络连接、停运一次设备等措施防范风险,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解除控制措施。
三、优化故障处置管理
9.规范故障跳闸处置。新能源并网线路、主变压器、母线发生故障跳闸后,须待现场原因查清、故障消除,整改措施已落实并验收合格,方可申请启动跳闸恢复流程。同一场站6个月内并网线路、母线、主变压器发生2次及以上故障跳闸,或发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的,新能源发电企业除完成上述故障处置工作外,须组织相关负责人向电力调度机构说明故障原因、整改措施及防范措施,经电力调度机构审核同意后,申请启动跳闸恢复流程。
10.强化功率振荡处置。新能源场站因自身设备、控制策略等原因发生功率振荡时,电力调度机构立即采取控制发电出力、解列机组等措施防范振荡扩散风险。待现场查清振荡原因,明确振荡源,且落实整改措施和防控措施后,经电力调度机构审核同意,方可解除相关控制措施。
四、强化工作保障
新能源发电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运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健全制度、强化运维培训,提升涉网安全及应急处置能力;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履行电网安全运行和服务责任,强化新能源并网管理与技术指导,完善电网安全控制体系,统筹电网规划与新能源发展衔接。电力调度机构完善调度规程,建立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对违规场站依规考核管控,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及时组织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各市、县(区)发改委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配合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开展专项检查并依法处置违规问题;各相关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全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