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国网新能源云公布2025—2026年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咨询问题及答复意见(更新至10月22日12点)。
详情如下:
为便于广大竞价主体查看答复内容、关注答复重点,按以下方式对相关政策文件名称进行简称,并对直接引用政策原文的答复,不重复说明文件名称:
1.《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5〕505号)简称为“皖发改价格505号文件”;2.《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简称为“《竞价细则》”;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5〕536号)简称为“《竞价通知》”;4.《2025—2026年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简称为“《竞价公告》”
问题1:现有安徽芜湖无为一5.99MW项目,已获取2025年省级指标(6MW以下地面光伏电站),因现场情况导致备案及接入将在12月左右完成。根据本次申报要求,需提供备案文件及接入意见,我单位拟以备案及接入的时间承诺函形式递交(备案在11月31日前,接入在12月31日前),请问是否支持?
答复:按照《竞价公告》附件3竞价申报主体需要准备资料清单要求,未投产项目应提交《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和《接入系统方案的函》。
问题2:安徽省增量配网区域内投资建设了几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此类项目是否适用于申报机制电价?如适用,则申报路径及准备材料清单如何准备?
答复:增量配电区域发电项目用户不与国家电网公司结算,暂不参与本次竞价。后续根据国家文件规定调整。
问题3:根据“皖发改价格〔2025〕505号文件”附件1: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中 第二十七条:若竟价申报主体因自身原因提出取消入选项目竞价结果,后续该项目不得再次参与机制电价竞价。如竞价申报主体提出取消入选项目竞价结果,除了该项目后续不得参与机制电价竞价,还是否有别的考核,如扣除履约保函等。
答复:根据《竞价细则》,入选项目若未按期全容量投产的,电网企业可根据项目投产等履约情况申请使用保函。
履约保函执行根据:自新能源项目申报投产时间次月1日起算,若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晚于申报投产时间次月1日但不超过6个月(含)时,根据延期天数每日扣除该项目对应履约保函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剩余履约保函在项目实际投产后返还;若项目全容量投产时间较申报投产时间次月1日晚于6个月以上时,该项目竞价入选结果作废,后续不得再次参与机制电价竞价,扣除该项目对应全部履约保函资金,并取消其直接控股投资主体2年内在安徽同类项目的竞价资格。电网企业使用履约保函时采用一次性扣除方式。
问题4:填报竞价委托代理书时代理项目名称前缀是否要填公司名称?
答复:竞价代理委托书中有代理商和被代理方签署信息,项目名称无需前缀代理商名称。
问题5:我是池州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请问我市中电工程渔光互补项目于2022年竞配获得100MW建设指标,文件要求2024年6月并网,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如期并网。现已开工,计划于明年6月底全容量并网。请问该项目未能按竞配文件要求如期并网,是否影响此次竞价?
答复:不影响本次竞价,但未按竞配要求时间并网项目的相关处理措施建议咨询省能源局。
问题6:请问下火电联营项目,是否归属到“其他新能源项目”的27亿机制电量竞价批次?还是63亿的竞配场次?
答复:火电联营项目属于“其他新能源项目”类型。
问题7:《竞价公告》中的机制电量规模中其他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规模上限27亿千瓦时,这27亿电量是怎么确定的?是指本次竞价入选项目的年度申报电量之和?还是竞价入选项目的执行12年的申报电量之和?
答复:1.根据《竞价细则》,机制电量的总体规模,结合上一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2.根据《竞价公告》,“其他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规模上限为27亿千瓦时,其指“其他新能源项目”类型在本次竞价入选项目的年度申报电量之和上限。
问题8:关于《2025-2026年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中履约保函部分,如下问题需要咨询:
1、履约保函是否必须为银行保函?其他如保险保函是否可以?
2、保函模板(附件9)能否修改,或使用银行的制式模板?与银行沟通,要使用银行的制式保函模板。
3、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是否必须是项目公司的开户银行?其他银行是否可以?
答复:1、根据《竞价公告》附件3竞价申报主体需要准备材料清单要求,履约保函由银行开具,并严格参照竞价公告附件9模板。
2、根据《竞价公告》附件3竞价申报主体需要准备材料清单要求,履约保函由银行开具,并严格参照竞价公告附件9模板。经与部分银行咨询,银行可按照模板开具保函,建议多联系几家银行咨询确认。
3、履约保函对是否为项目公司开户银行无要求,正规银行开具均可。根据《竞价细则》及《竞价公告》要求,履约保函申请人应与竞价申报主体名称保持一致,暂不允许其他企业(含所在集团公司)代开保函。
问题9:项目2025年8月15日并网,履约保函自起止时间如何填写?是开始时间按照并网的时间2025-8-15至2026-4-14?还是 2026年1月1日起至 2026年9月30日?
答复:若该项目2025年8月15日已全容量并网,属于已投产项目,无需开具履约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