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奈曼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恢复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公告,公告称,2025年1月20日,由于暂无分布式光伏接入容量空间,奈曼旗暂停户用分布式光伏备案工作。自暂停备案工作以来,国网蒙东电力奈曼旗供电分公司对全旗电力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现阶段我旗已具备一定的分布式光伏接入容量空间。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通辽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能新能字〔2025〕31号)等规定,结合我旗当前电网承载能力,经研究决定,在保障电网安全消纳的前提下,即日起恢复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
原文如下:
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恢复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公告
2025年1月20日,由于暂无分布式光伏接入容量空间,奈曼旗暂停户用分布式光伏备案工作。自暂停备案工作以来,国网蒙东电力奈曼旗供电分公司对全旗电力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现阶段我旗已具备一定的分布式光伏接入容量空间。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通辽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能新能字〔2025〕31号)等规定,结合我旗当前电网承载能力,经研究决定,在保障电网安全消纳的前提下,即日起恢复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
由于我旗属于政务服务改革试点旗县,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由旗发改委就申请人提供的接入地点、接入条件等情况征求国网蒙东电力奈曼旗供电分公司意见后,转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备案。
联系方式:奈曼旗发改委 0475-4213855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