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追踪】近日,淮安淮阴生态环境局对江苏玖兴新能源年产2GWh高倍率半固态锂电池项目环评拟予审批。项目落地淮安高新区,总投资10亿元、占地29407㎡,配套完善环保治理体系,合规布局半固态新型电池产能。
原文如下:

江苏玖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GWH高倍率半固态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江苏玖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GWH高倍率半固态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江苏玖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江苏玖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GWH高倍率半固态锂电池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春江路北侧、规划朱集路东侧
基本情况:一、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春江路北侧、规划朱集路东侧,占地面积29407平方米,投资10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GWH高倍率半固态锂电池的生产规模。
二、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根据“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接管至淮安青园水务有限公司(新渡片区污水处理厂),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3、本项目配料工序位于密闭隔断间内,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涂布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密闭设备负压管道收集首先经NMP三级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喷淋塔(两塔)处理,顶侧封工序位于密闭隔断间内,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注液、封口和抽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密闭设备负压管道收集,收集后的非甲烷总烃与经NMP三级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喷淋塔(两塔)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合并,通过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4、合理布局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NMP废液、废危废包装、除尘灰、废布袋和废活性炭(废气处理)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边角料、废隔膜纸、装配不合格品、废铝塑膜、废滤芯、废分子筛、废电池、废纸箱、废普通包装、废PP膜、废RO反渗透膜和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建设项目建成后以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淮安市青风环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李森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09351143508110019)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联系地址:淮阴区城建大厦16楼生态环境局16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7-84997695
【责任编辑:Eva】